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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炬微课堂第七期之“唐太宗纵死囚”

文章来源:四川明炬(泸州)律师事务所   发布时间:2020/4/2 11:30:46   浏览量:[]

唐太宗纵

 

主讲人   黄一平

 

司马光《资治通鉴》载:“辛未,帝亲录系囚,见应死者,闵之,纵使归家,期以来秋来就死。乃敕天下死囚,皆纵遣,使至期来诣京师。”“去岁所纵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,无人督帅,皆如期自诣朝堂,无一人亡匿者;上皆赦之。”说的是:“唐贞观六年十一月辛未(二十二日),太宗亲自过录监狱囚犯,见到应处死刑的人,怜悯他们,放他们回家,但约定明年秋季回来就死。同时下令全国的死刑犯人,都放回家,待期限到时赶至京城。”“去年放回家的死囚犯人共三百九十人,没有人监督管制,都如期回到朝堂,无一人逃亡。太宗把他们全部赦免了。”一时传为美谈。

对此,后人却颇不以为然,宋人欧阳修就讥之为“求此名也”,拿今人的话说,就有“作秀”之谦。欧阳修著《纵囚论》论道:“信义行于君子,而刑戳施于小人,刑入于死者,乃罪大恶极,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。宁以义死,不苟幸生,而视死如归,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。”太宗此举“纵使还家,约其自归以就死,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。”连高尚君子都难以做到的事情,却期待小人之中尤其小人中的罪大恶极者必然能办到,可能吗?“其囚及期而率自归无后,是君子之所难小人之所易也,此岂近于人情哉?或曰罪大恶极,诚小人矣,及施恩德以临之,可使变而为君子,盖恩德入人深而移人之速,有如是者矣。”欧阳修进一步质疑,对罪大恶极的小人,施以浩荡皇恩,固然可能使之变为君子,但恩德深入人心如此之深,改造人有如此之快,能象这样子吗?退一步,欧阳修又换个假说来分析:“曰太宗之为此,所以求此名也,然安知夫纵之去也,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夫?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,不意其自归而获免所以复来乎?”文言文屈赘之极,有必要翻译一下:如果说太宗这样做,是求取一种宽仁为怀的名声,但是,当时怎么能知道,这些死囚犯放纵出去后,他们必然能按约返回获得赦免,所以才放他们回家?又怎么能知道,被放出去的囚犯,会想到自己自觉按约归来,必然能获得赦免,所以会返回来?如此看来,太宗当然是冒了一番风险的。《纵囚论》进一步剖析:“夫意其必来而纵之,是下贼上之情也,意其必免而复来,是下贼上之心也,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,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?”认为其必来而放纵死囚,是上边忖度下边的心理,认为皇上必会赦免而自觉回来,是下边揣摩上边的意思,我看正是这上下交相揣度完成了这件事情,让太宗赢得了很好的名声。“不然,太宗施法于天下,于兹六年矣,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,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,此又不通之论也。”此论极为有力,你太宗执政已经六年,广施恩德于下天,都不能使那些小人不犯罪,而这次一天的恩德就能使那些怙恶不悛的死囚,顽劣不化的“小人之尤甚者”转变为视死如归,有信有义的君子,确实讲不通。

其实,太宗行法是十分严格分明的,《名臣奏议》反映了太宗的执法指导思想:唐太宗尝谓侍臣曰:“天下愚人者多,智人者少,智者不肯为恶,愚人好犯宪章,凡赦宥之恩,惟及不轨之辈,古语云‘小人之幸,君子之不幸,一岁再赦,善人喑哑’。……夫小仁者大仁之贼,故我有天下以来绝不放赦。”何其旗帜鲜明!唐太宗纵囚之举,既予人以“作秀”成名之柄,又违背自身主张的执法原则,那他为什么要这样做?

愚以为,唐太宗此举,深谋远虑,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的大手笔,且非常成功。太宗“亲录囚徒”,何等重视,唐朝立国之初,国务军务,国计民生,种种重大复杂的问题摆在统治者面前,太宗依然要为这390名囚犯亲历亲为,可见他是将其作为一件治国安邦的大事来抓,“列上了重要议事日程”。390名死囚纵之复来,“皆诣朝堂,无后者。”这一事实本身,就昭示了以人为本,宽仁为怀化腐朽为神奇,变小人成君子的伟大道德力量,从而在初唐中兴时代,树立了唐朝庭言必行,行必果的开明形象和执政威信。更重要的是,它为广大老百姓展示了一条正确的价值取向,为极大地提高唐人的道德水准,起到了价值示范的作用。为即将到来的“贞观之治”大唐盛世,从一个侧面作好了思想准备。

由此观之,太宗录囚纵囚,事虽小,犹四两拨千斤,为此即使冒一翻风险,受一些讥评,也值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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